常州轿车租赁须知
一. 承租方应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,与业务部门签订租车合同。
二. 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合同条款。
三. 承租方应预付全部租金,抵押金不能视为租金。
四. 承租方提供转帐支票,必须款进帐后方可办理租车手续。如出现空头支票,将上报公安机关,一切责任自负。五.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,若违反常州轿车租赁公司的有关规定,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,并终止合同。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